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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3-11-16 10:23

索引号: MB1981744/2023-407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州人民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8-8272535
序号文号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清理意见理由
1恩施州政务发〔2022〕7号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措施》的通知保留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
2恩施州政务发〔2022〕8号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恩施州评标专家库及专家抽取系统管理的措施》的通知保留贯彻落实《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措施》和《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州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和使用。
3恩施州政务发〔2022〕9号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 的措施》的通知保留贯彻落实《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措施》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