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zgb.enshi.gov.cn/。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目录》规定的应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公开形式:通过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网址:http://zgb.enshi.gov.cn/),辅助公开形式:采取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等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日。
(四)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及联系方式
恩施市民之家(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二楼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0718-8262915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申请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8262980 传真:0718-8262890
“店小二”专线: 0718-8262980
通信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邮政编码:445000
(三)依申请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
(4)时间确认。受理科室与依申请公开人电话确认依申请公开收到时间。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恩施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