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汇总了恩施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和所辖县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金桂大道98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4569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州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公开责任。成立了以州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秘书长、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州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实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明确相关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全面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
2.助力“放管服”改革,推进主动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落实、推进项目落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多维度推进政务公开。尤其是全州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围绕优化服务功能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提升公开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助力“放管服”改革,主要做法被湖北日报刊登交流。
3.创新公开模式,细化公开内容。全州围绕公开主体、公开目录、公开效果三个方面,推行“点对点,层层推”的公开模式,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梳理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部门具体公开内容的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更新时限、公开程序,联系电话等,与州人民门户网站对应编辑无缝对接,实现公开内容精细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指导各县市参照州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县市直部门编制,并延伸到乡镇。“点对点,层层推”的公开模式在2019年《湖北省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动态》第1期上进行了交流。
4.保障公众权益,规范依申请公开。全州围绕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质量与效率,转变工作观念,提升服务意识,规范与申请人的沟通反馈和回复等程序,建立了“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公开责任单位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协同、会商三种办理情形的回复;10个工作日完成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办理情形的回复;15个工作日完成需要补正、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对依申请公开未按照流程要求办理或者推诿拖沓不作为等情况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5.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效。新《条例》实施后,恩施州出台了《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恩施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 《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调整制度》《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我州长期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检查考评机制,根据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月常规、季重点、年综合检查内容,分季度进行通报。2019年发整改通知2期,邀请恩施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以及居民代表对全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年终评议,评议结果以州督查考评办的名义进行了通报。
6.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印发《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文件汇编》,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普法学习,利用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云上恩施等载体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将全国、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课件刻录光盘200份发到各县市、各部门学习;邀请省政务管理办专家举办了以如何理解应用《条例》为主题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全州8县市、31个州政府部门和6个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恩施市、建始县、州审计局、州人社局就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如何利用政府、部门网站开展政务公开作了经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州主动公开规章66部、规范性文件1112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446822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97516条、政处罚98978条、行政强制2563条、政府集中采购5736项。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和分类公开,全年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331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8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32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04条、扶贫攻坚信息1337条、污染防治信息201条、金融风险防范信息531条,义务教育信息435条。建立人大代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公开省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条,公开州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9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74 | 66 | 235 | ||
规范性文件 | 8172 | 1112 | 1921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889 | -15 | 4468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371 | -534 | 197516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212 | -585 | 98978 | ||
行政强制 | 890 | 5 | 2563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9 | -1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36 | 284525.1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州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39件,已经办结138件,转结到下年度办理1件;转结2018年度信息公开申请3条,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28 | 0 | 6 | 7 | 47 | 1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 | 27 | 0 | 6 | 7 | 64 | 13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3 | 28 | 0 | 6 | 7 | 47 | 1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州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重视度不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较弱、依法履职意识较淡薄等问题。
2.公开渠道不畅。有的部门仍然没有建立主动公开载体,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没有建成,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难度大。
3. 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公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专业知识参差不齐,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推进不平衡。
2020年恩施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理念,着力推进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州县乡村“四级”主动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主动公开渠道。
2.细化公开责任清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制,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更新时间,指导州政府各部门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责任清单为载体,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强化公开主体责任,规范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指导县市编制县、乡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政务公开延伸到村。
3.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各县市、各部门与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协调、沟通工作机制,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进一步建立、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4.健全公开检查考评机制。进一步优化考评工作机制,州县分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全州形成“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的工作机制,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结果作为州政府部门考核的依据。
5.强化学习宣传培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基本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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