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各方主体:
按照州政府关于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活动,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维护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我局组织编制了《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印发实施,现征求各方主体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25日前反馈至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8-8243811
附件1: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