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大数据中心:
为规范州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建设方案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8〕59号)、《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和集约建设方案审核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恩施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建设方案审核暂行办法(草案)》。现就《恩施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建设方案审核暂行办法(草案)》征求贵单位修改意见,请予以支持。
附件:
恩施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建设方案审核暂行办法(草案).docx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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